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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讲】第十七讲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8-09-06 14:35:00  来源:

  学习时间:8月28日

  领学领导:周志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一、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是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我们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旗帜鲜明地表明,要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方向,毫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键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

  三、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责任, 提高监督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和坚实的物质经费保障。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内法规执行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方针。

  五、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抓住了这个根本问题,就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核心。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编辑:李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