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某危险驾驶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宣判】宿城区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一审宣判
2023-03-03 10:00: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编辑:何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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