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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
2024-03-25 09:38: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沭阳县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9日在沭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海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检察工作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奋进,争做示范,连续两年获评全省“五好”基层院,检察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3年,作为3家基层院之一,承接全省职务犯罪专人专岗试点,成果受省院领导表扬。在全市率先开展的刑事诉讼监督“三集中”机制,效果明显,获全市推广。创新运用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省二等奖。全院1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获省级以上集体表彰16项,市级以上个人荣誉65人次,特色亮点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新华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307次。全体检察人员奋勇争先,高质效办理各类案件,为沭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走在前列贡献检察力量。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沭阳建设

  全面贯彻国家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犯罪。坚持当严则严,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批逮412人,起诉1668人,同比分别上升127.62%、29.72%。严厉惩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79人,同比上升46.3%。依法批准逮捕2名90年代的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黄赌毒”,起诉151人,同比上升17.05%,净化社会环境。批准逮捕宿迁首批依托咪酯列管后贩卖“上头电子烟”案8名犯罪嫌疑人。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加强管理。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6人。妥善办理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原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某某涉嫌受贿案。

  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惩处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犯罪,起诉电信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三类犯罪391人。办理耿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依法监督立案22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对利用信用卡套现151.92亿元的段某某、王某某等7人依法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在综合整治假国企央企行动中,清理125家“有名无实”假国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能动守护公共安全。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39人,维护社会治安。办理危害食药安全犯罪9件19人。提起食药领域公益诉讼5件。依法对销售掺杂有毒、有害原料“减肥药”的马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6万元,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对药械领域无证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查药械领域相关主体443家,促成行政立案23起。紧盯生产安全,对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履职,在工业集中区安装消防应急水源、消防栓13处,购买消防车3辆。

  系统推进轻罪治理。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深入推进认罪认罚、繁简分流,做到当宽则宽。邀请50余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轻微犯罪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并发表意见。在挂案清理工作中,发现一起轻伤害案件系犯罪嫌疑人与其邻居因误解产生纠纷,遂开展释法调解,修复邻里和睦关系,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撤案。以此案为契机,出台配套方案,化解亲属邻里间的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牵头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提存168万元,促成和解16件。该做法获评全省典型案事例。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建议落实行政处罚,实现“罚当其罪”。

  二、统筹发展与安全,高质量服务沭阳经济社会发展

  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我们努力为沭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起诉131人。对一起虚增消防合同价款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的职务侵占案件,依法起诉2人,帮助企业全额挽回损失。聚焦企业创新保护,联合职能部门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县工商联等14家单位签定实施意见,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评估认定2家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有效,依法作不起诉处理。向40余家涉案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消除法律盲区。

  护航乡村振兴。严厉打击危害农业生产犯罪。办理销售假农资案件5件6人。助力花木产业振兴,起诉涉花木种苗领域诈骗犯罪12人,全部依法从严起诉,建议不适用缓刑。保护绿色“米袋子”“菜篮子”。开展整治违法占用农用地专项监督,推动恢复耕地800余亩。督促规范畜禽养殖,促使被污染的300余亩稻田及时补植秧苗,受损农户得到赔偿。开展“茆圩草莓”“潼阳西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助力特色农业现代化。

  守护美丽环境。助力“苏北最美县城”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起诉3件5人。办理跨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追缴生态修复资金及违法所得12.5万元。依法督促主管部门清除淮沭新河堤防垃圾污染。对某乡镇企业偷排生产污水问题,立案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涉案企业接入污水管网,恢复附近沟渠水质。办理某企业环境污染案,促成企业投入4000余万元改造生产线,减少排污。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深化诉源治理。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抓住办案中发现的动物检疫、物业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业制度不健全、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件。妥善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六省”18人倒卖文物案,助推省公检法出台会议纪要规范文物类案件办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寄递行业邮寄违禁文物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寄递行业开展禁寄、限寄物品宣传,夯实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治理效能升级。

  三、站稳人民立场,做实做好民心检察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交出暖心的民生答卷。

  着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紧盯“舌尖安全”。针对畜禽养殖领域证书申领审核制度不严密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规范检疫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关注育儿需求。调查发现多家商场母婴室无法正常使用,建议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全县商场、交通客运服务场所的母婴室全部整改并投入使用。聚焦“头顶安全”。个别小区的太阳能热水器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根据地方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主动邀请志愿者“阅卷”,全程参与现场调查、“回头看”等办案活动,将办案效果向社会“晒卷”。

  真心真情回应群众诉求。以最优检察为民服务融入信访接待。全面落实群众首访领导包案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79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秉持“应救尽救”原则,对62名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40余万元。对因案致贫的刘某扬等3名未成年人,与属地政府、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协调,共同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8人。对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筛查电子数据37万条,增加5名被害人、13起犯罪事实,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九年,获法院采纳。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帮教矫治81名不捕不诉、10名临界违法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辅导300余人次。未成年人再犯率3.3%,比近五年全国示范地区低2.6%。至2023年末,共有325名未成年人复学、170名未成年人就业、175人考入大中专院校。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立案办理全国首例知识产权领域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某宾馆未履行身份信息登记、强制报告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在全市首例支持起诉,被告宾馆被判承担侵权赔偿12万余元。升级法治教育体验基地,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红打卡”地,新增VR体验、闯关等游戏,会同教育部门组织19所学校、近1500名学生参观学习。获评省级网络文明素养实践教育基地。在2023年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为独家基层院交流未检工作经验。入选第一批省检察官学院教育培训未成年人检察类别教学实践基地,全市唯一。“金色花”未成年人检察文化品牌入选全省首届十佳。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向特殊群体传递司法关爱。围绕“欺老骗老”问题,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帮助追回“养老钱”。围绕“妇女权益保护”问题,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建立侵害妇女权益行为警情强制检索报告机制,帮助妇女远离家庭暴力困扰。围绕“残障人士权益保护”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为涉军困难残疾人员补发生活补贴8万余元,让残障人士切身感受司法温情。

  四、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公信

  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把监督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侦查活动监督率、刑事抗诉率等量化考核指标均超过全省通报值。创新运用声纹比对技术,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清一起境外诈骗犯罪获利180万元的事实,将被告人法定刑从三年以下升格至十年以上,并追捕1人,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开展看守所“巡回+派驻”检察,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监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3名干警参与对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发现2起职务犯罪线索,经上级院交办,成功侦办2名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

  做实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推动案结事了、实现政通人和。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的马某与某置业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支持59名工人起诉讨薪,帮助追回劳动报酬及赔偿金共计300余万元。依法办理女工人张某某起诉某医院劳动争议纠纷案,并对张某某司法救助,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某收到赔偿款后主动退还司法救助金,社会效果明显。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件。办理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年的罗某某申请监督撤销婚姻登记案,获评全省典型。以个案为契机,会签机制文件,促进县域婚姻登记领域诉源治理。

  做精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贯彻省院“六长出题”工作部署,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代表委员关心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运用《宿迁市农村公路条例》,答好跨界桥梁安全隐患“试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治修复,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用好行政磋商、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公益损害问题100%在诉前得到解决。针对多家商户销售印有“特种兵”等“军”字号饮料的问题,通过诉前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在履职中检查62家销售点,整改问题106个,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

  五、坚持更高履职要求,奋力锻造检察铁军

  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注重强基导向等重要指示精神,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检察队伍。

  政治立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聚力量。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等党内重要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政治忠诚”剖析、“学习身边榜样”、专题党课等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从严治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出台实施办法,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嵌入、事后追责”的监督格局。采用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对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案件情况主动公示,接受监督。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76件,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举办覆盖全院的家风课堂,检察人员连同家属一起接受廉政教育。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对违纪违法情形绝不姑息。制定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更新岗位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杜绝廉政隐患。

  能力强检,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成立“优青计划”成长训练营,系统性强化青年检察人才培养,涌现出以“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个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优秀办案团队”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1篇理论调研文章获评全国、全省奖项。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遴选员额检察官4名,职务职级晋升3名,提拔、调整中层7名,中层干部中80后、90后占比达到82.6%。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沭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望过去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的更高要求、人民的更高期待、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沭阳检察工作仍存在问题和短板。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均衡,司法办案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与人民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检仍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

  编辑:李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