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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
2023-01-18 12:53:00  来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沭阳县十八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沭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海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锚定“再创全国先进基层院”目标不放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办理的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检察文化品牌“金色花”获评全省十佳,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4个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抗诉案例、省级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490余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3项,35名干警获评市级以上荣誉。

  一、立足检察职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检察服务举措,为沭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觉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为“工业强县、产业兴县”增活力、添动力。严厉打击妨害企业发展犯罪,一年来共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7件35人,其中对一起侵占、变卖企业480余吨螺纹钢的职务侵占案件,依法批捕2人,提起公诉5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230余万元。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涉轻罪企业人员“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一年来我们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14件25人,不捕率为96%,不诉率为76%,均明显高于其他一般刑事案件。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组建第三方监督组织,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其中,对一家涉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推动涉污企业投入3800余万元用于实施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项目,经合规考察合格,依法对3名涉企高管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帮助企业完善合规风控体系,企业经营发展更进一步,目前正申报“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相关做法获上级院和专家学者充分肯定。江苏省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宿迁市检察院、东南大学法学院与我院联合举办企业合规疑难问题研讨会,北大、南大等17所大学21名专家学者、8名律师代表以及上海、湖北、河北等4地检察机关办案骨干与会研讨,推动企业合规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我们深入推进法律风险提示工作,向涉嫌违法犯罪和被犯罪侵害的企业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46份,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完善经营管理。制定实施《“电子手环”监控措施的实施方案》,将涉罪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纳入“电子手环”优先适用范围,以“电子手环”替代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共对6名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适用“电子手环”,实现“办好案、保企业”两全双赢效果。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沭阳建设,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一年来,我们审查办结起诉案件1088件1397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50余人,迅速处置因婚恋纠纷致一死三伤等重大敏感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以及“两抢一盗”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221人,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突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一起用鸭肉卷冒充牛羊肉卷,销售金额达240余万元、销售记录6万余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的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开展社会丑恶现象整治,办理“黄赌毒”犯罪案件63件133人,就涉赌博类刑事案件开展风险研判,形成检察工作专报,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县域开展新一轮禁赌专项行动。

  ——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检察贡献度。守护沭阳的绿水青山,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对一起跨省倾倒6000余吨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环境案的吴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启动公益诉讼,协同环保部门开展生态修复磋商,督促被告人支付应急处置费用10余万元。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犯罪源头治理工作,就种苗市场监管、医保基金管理、乡村道路安全建设等问题,向县委提交研判报告10份,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20件,推动相关部门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构建轻伤害案件诉前调解③机制,出台《轻伤害案件诉前调解工作规则》,聚合地方党委、人民调解员、公安、法院等力量,有效推进刑事自诉和刑事和解工作,全力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力度,一年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0余万元。联合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制定《关于建立混合型花木废弃物污染检察监督协同治理机制的实施方案》,获县委深改委审议通过,有效推动县域花木废弃物污染协同治理,助力“苏北最美乡村”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县检察院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为人民司法,努力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全心全意维护群众权益。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犯罪,从严办理涉农假种子、假农药等侵害农民权益案件,对一起销售假农药、伪劣营养液金额达160余万元的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分别获判8年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十万元。办理的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已入围江苏省检察履职保障粮食安全参考性案例。持续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积极做好与纪委监察委的沟通衔接,一年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5件,决定逮捕17人,提起公诉30人,均获法院有罪判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护人员违规加价销售基本药物并截留私分医疗款、套取国家医保资金等现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管理,确保惠民医疗政策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涉银行卡、信用卡犯罪源头治理,针对部分银行网点刑事风险告知流于表面等问题,向中国人民银行沭阳县支行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银行优化《风险提示函》,填补风险提示漏洞,推进防范“两卡”犯罪普法宣传进网格,受教育群众60余万人。进一步加强“无毒”家园建设,起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22件22人,铲除罂粟毒株1万余株。

  ——突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性侵妇女儿童、组织、强迫卖淫等犯罪打击力度,从严办理侵犯未成年人案件50件62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切身利益。办理的一起组织、强迫卖淫案,通过能动履职深挖案中案,依法追诉漏犯3人,获评全国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家庭监护条件等因素分级分类处遇罪错未成年人④,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决议》,形成“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格局。强化家庭教育指导,“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获评宿迁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进一步优化“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平台”建设,着力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绿色通道”,获评江苏省智慧法治创新案例。一年来,已有133名被帮教未成年人重新就学就业,102人进入大、中专院校。加强诉源治理,先后就校园违法犯罪预防、未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日租房、网约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向县委提交研判报告,并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履职,5家医疗机构和15名医务人员被罚款和警告处分,3名教师被约谈,7家旅馆被取缔,8家旅馆被责令停业整顿,中华步行街等重点区域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40%。办理的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为国家层面规范文身行业监管提供了有益的基层实践,助力国务院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推动该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用心用情化解隐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理念,聚焦司法办案、信访接待、法治宣传等检察环节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妥善化解涉案当事人矛盾“心结”,尤其对多发易发的轻伤害等“小案”,综合考虑起因、犯罪手段、后果等多种因素,防止“小案”变“大案”。对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外甥殴打舅舅致伤的故意伤害案件,充分开展释法说理,通过公开听证,和人民监督员一起综合运用法理情,推动双方达成和解,依法对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有效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重点排查环境污染、边界和资源争议、劳资纠纷等领域的矛盾风险,切实做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积极助力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三、强化诉讼监督,坚定维护公平正义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力推进各项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刑事诉讼监督。创新提升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化水平,探索构建刑事诉讼监督“三集中”模式⑤,组建“工作组+成员库”工作框架,通过对诉讼监督线索、案件的集中受理、集中评估、集中查办,提高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各项可量化考核指标均位居全市前列。对一起境外网络诈骗案,通过引导、补充侦查确定被害人身份,增加认定诈骗金额180余万元,将2名被告人的刑罚从3年以上有期徒刑升格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增捕1名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砂案中,全面细致审查卷宗,积极督促补充侦查,成功追诉被告人7名,全部获有罪判决,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环境资源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监督,对15名涉罪人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一起抗诉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抗诉案例。

  ——依法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充分运用巡回检察工作模式,跨市县对监狱、看守所开展监督,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责任单位不规范行为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巡回检察,及时纠正脱管、漏管等情形,对5名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建议收监执行。对未收押、未收监人员逐一核查,监督责任单位收监2人。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监督,对发现的未及时保障女性被监视居住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协助宿迁市检察院积极调查多起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对一起市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并获有罪判决。

  ——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一年来,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发出纠正审判违法检察建议7件,发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件,向市院提请抗诉3件,跟进监督4件。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发出行政非诉检察建议10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5件。强化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行政机关及时准确履行行政权力。针对儿童游乐设施因设置不规范产生安全隐患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主管部门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儿童游乐设施安全隐患,该案获评全省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从严锤炼锻造,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检察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统领,凝聚思想合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引导全体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支部堡垒建设,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组织实施每月“最系列”活动、支部工作法总结、支部品牌申报等系列活动,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后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党员先锋岗”“全市五星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等荣誉。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从讲政治的高度办好各类案件,综合考虑法理情,让群众认可司法、信任司法。继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动员97名在职党员主动进社区登记,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40余次,将检察为民服务“送到家门口”。

  ——强化素能提升,夯实人才基础。围绕“再创全国先进基层院”奋进目标,开展“争创先进院、百日大提升”活动,推出“青年说”“榜样说”等系列活动。实施年轻干部“导师制”培养,充分发挥结对导师示范引领作用,促成25对干警结成师徒关系,缩短青年干警成长周期。截至目前,共有39项集体工作、40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扬表彰。加强干警前沿知识培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东南大学等知名高校的教授和专家学者,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培训,为全体干警输送最新学术成果,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加大检察文化品牌建设,“金色花”获评全省十佳,进一步提升沭阳检察影响力。与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结对共建,互派人员学习、业务交流,取长补短促进工作提升。开展“小课堂”培训练兵18次,通过授课模式实战化、教学形式多样化、授课人员多元化,实现以案促学、以学促用的双效统一,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4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

  ——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检察规范化。自觉接受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督查,明确20个方面53项整改举措,全面推进反馈问题强力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19个方面整改任务,落实51项整改举措,其他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中。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全年共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12次,充分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保障律师权益,自行研发“检律e联”小程序平台⑥,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跑腿,27家律师事务所111名律师扫码注册,互联网阅卷满意率达100%。深化检察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召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第一种形态约谈2人,日常约谈14人,切实做到日常监督不松懈。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三个规定”填报、领导干部“政治忠诚”剖析等活动。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沭阳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我们做好工作增添了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不够显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均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四大检察的融合度还不够高,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法律监督的整体质效还要再加强;三是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到位,我们的司法办案质量还达不到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办案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内部监督制约还不够完善,我们的纪律作风建设还要加强,财务规章制度还要进一步严格执行。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思路

  2023年,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盯“再创全国先进基层院”奋斗目标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县添彩,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强烈的进取精神奋斗新时代,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沭阳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苏北全面领先”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目标定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校园犯罪预防、社会诉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方式丰富检察产品供给,护航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加大检察进企业普法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安全发展。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全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继续加大平安沭阳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两抢一盗”等犯罪,用心用情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积极组织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坚持“如我在诉”,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手段,化解矛盾于基层,努力实现“无上诉、无申诉、无控告、无举报、无舆情”,实现检察治理的“止于至善”。

  三是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狠抓“检察业务质量提升”工作主线,加大检察官办案能力培养力度,深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全方位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安全生产、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谋划工作方案,以全面工作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方式,打造一批精品案事例、检察建议,推动沭阳检察始终在全市、全省有影响力。

  四是全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推进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铸牢干警政治忠诚本色。加大检察专业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教育培训、以赛促学、挂派交流等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优化检察管理体系,健全考评惩戒等机制,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各位代表,踏上奋斗新征程,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鼓足干劲、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走好新征程、书写新答卷,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沭阳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第2页第20行):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2.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第3页第1行):生态环境损害已经发生,但无法原地原样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情况下,合理采取其他样式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建设,保障受损生态环境在区域性范围内得到相应补偿的修复方式。

  3.轻伤害案件诉前调解(第4页第16行):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普通轻伤害案件,依托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牵头承办民警、速裁检察官,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等在案件提起公诉之前进行诉前调解,推动案件在程序上以自诉为主、公诉为辅,在实体上进行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缓刑等非诉讼处理。

  4.分级分类处遇罪错未成年人(第6页第7行):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分类,根据其心理行为偏常程度、人身危险性以及行为的危害性,分级制定和适用针对性、个别化的处遇措施,以促进未成年人完成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

  5.刑事诉讼监督“三集中”模式(第7页第19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县检察院通过对刑事诉讼监督线索和案件的集中受理、集中评估、集中查办,提高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质效,努力实现“监督线索一个不漏、监督要点一个不缺”目标。

  6.“检律e联”小程序平台(第11页第3行):为落实最高检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座谈会精神,县检察院率先开发“检律e联”小程序平台,开设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预约阅卷、预约当面听取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指派信息查询、律师意见簿等六大功能模块,律师注册登记后即可网上申请、网上阅卷,构建高效畅通的良性检律互动关系。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