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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叶梅:愿曾经相遇的少年一切安好
2020-05-21 11:15:00  来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叶梅(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青葱岁月,是充满美好憧憬的奋发时期。它,稍纵即逝,却足以改变人生的轨迹。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办理过各种各样的案件,时光如驹,常常会回想起过往那些少年的脸庞,无辜的,茫然的,忏悔的,不羁的......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但我总是觉得,事隔多年,遇到的,还是当初的那个少年,因为青春期的他,不管经历了些什么,都曾经那么无助迷惘过,那么彷徨挣扎过。

  与他前行,难忘的第一次

  与未成年人结伴同行,有过诸多检察生涯中的第一次。第一次对不捕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训诫,是九十年代末在侦查监督科办案期间,我们在北京路简陋的会议室中,面对面进行圆桌谈心。第一次相识温婉的清风苑杂志社施康副社长,是赴县内一所重点高中,后杂志社一直默默资助那名贫困孩子读完大学。第一次成立专业的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是一名颇具职业情怀的全省十佳公诉人,当时的女检察长夏玮在沭任职。第一次将委托帮教的温度传递到司法社工手中,是在2018年的初春时节。

  而这两年多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如火如荼,从上海、福建到全国试点铺开,在共和国的法治大厦中,两法修订进行时,少年司法制度和理念正日益与国际接轨,我们迎来了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工作朝气蓬勃的春天,关之切,责之深,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到此项具有殊凡意义的工作......

  

  一年后,不经意中接到他的电话

  小虎,16岁,江苏邻省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出生偏远乡村的小虎,自幼母亲失散,父亲因病逝世,由年迈的祖父抚养。2017年暑假期间,小虎参加学校组织的生源交换,到沭阳实习。一天深夜,在工友的授意下,偷偷拿走一名私企老板办公室内的香烟。侦查机关将其取保候审后移送起诉。这只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件,提审小虎的时候,他看起来很瘦弱,穿着一件泛旧的丅恤衫,一边回答我的提问,一边抽噎着。叔父陪同他从几百里外坐火车深夜抵达,两人在车站一直呆到天蒙蒙亮。由于小虎盗窃数额刚达犯罪追诉标准,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检察机关对小虎作出相对不起诉。因担心影响小虎的在校学业,我利用周末时间对他进行不起诉宣告。腼腆的小虎答应我,他将在学校好好掌握技能,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儿。

  

  一年后的某天,阳光正暖,我在上班的途中,接到了小虎的来电。电话中,仍然是那样无助哭泣的声音,小虎告诉我,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应聘中,企业以小虎曾经犯罪为由拒绝录用。当天,我与该企业的负责人沟通小虎上班的事宜,向他阐明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前科记录封存的规定。后来,小虎给我发来一条信息,“谢谢阿姨,我已经在企业上班了,一切很好,祝您生活愉快。”小虎的事情告一段落了,我时常还会想起他,孤单的小虎们,现在一定越来越坚强了......

  将他们送上法庭

  而司法公正永远在路上

  他们,是为了义气走到一起的所谓哥们,打架、辍学、无所事事的流浪,没有经济来源,身上纹着象征暴力的巨鹰、关羽、飞龙、天眼等各种图案,父母或外出务工、或忙于生计,或离异。他们看起来无所畏惧,眼神倔强。逞强好胜是他们的一方天地。这是一群带着浓重社会、家庭烙印洐生的迷茫少年。

  2018年,我们在审理一起多名未成年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件中,随着案情的深入审查,一个幕后人物慢慢清晰,浮出水面。原来,这些未成年人曾一度受雇于一个叫阿龙的老板---曾经四次入狱的刑满释放犯。阿龙为他们提供吃住,定立规矩,“不准住在指定宾馆以外的地方”、“不准乱花钱,不准把钱花在除女朋友以外的人身上”,每次带他们外出犯事,阿龙都会以威胁的口吻警告被害人,“这些小弟兄都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尽管阿龙多次违法犯罪,却长期逍遥法外。

  

  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一支水流,而错误的司法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该案中,我与检察官助理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委托技术人员调取电子证据,围绕散乱的证据,讯问在案的未成年人,走访调查当地多名被害人、证人。最终以涉嫌共同犯罪对阿龙采取逮捕措施,向法院提起公诉。尽管狡猾的阿龙一直作零口供,法院仍然采纳了我们的指控及量刑建议,判决阿龙有罪,并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教唆犯情节对阿龙作出从重刑罚。

  2020年1月18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召开,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对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这也是我们基层一线的检察人员,贯彻张军检察长要求,努力践行的一件不起眼的普通个案。

  

  精准打击惩治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同样,少年犯罪不可“原谅式”纵容。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法院依法判处其四年三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拿到判决书的时刻,我却没有以往指控犯罪的酣畅淋漓之感,也许对于涉事未深的未成年人,太多的因素让他们过早地承受了不可承受的生命之重,我们国家监护人的责任应该做得更好。我又一次深切地体会到,没有完美的司法,而探索司法公正的过程还一直在路上。

  彼时,正值在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培训期间,五月的茅山,一片青黛,石榴花已开满庭院,随处可闻鸟语鸣脆,感谢学院和宿迁市检察院克服困难,在疫情时期提供的学习机会,让我们在一路奔跑的行程中静下心来、放慢脚步,仔细聆听检察岁月中的回声,回忆起这些曾经相遇的少年。我们的初心未曾改,他,还是当初的那个少年。

  编辑: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