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沭阳县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0件65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64件464人,其中受理危害公共安全案166件167人,占比45.6%(件数);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25件49人,占比6.87%(件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41件57人,占比11.26%(件数);侵犯财产案74件92人,占比20.33%(件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57件98人,占比15.66%(件数);职务犯罪案1件1人,占比0.27%(件数)。
侵犯财产案件中,受理盗窃罪43件49人;诈骗罪27件37人;敲诈勒索罪1件2人;故意损坏财物罪1件1人。
2023年一季度,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211件265人,提起公诉187件232人,决定不起诉22件29人。纠正侦查活动监督20件,纠正审判活动监督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