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季度,沭阳县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6件197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409件611人,其中受理危害公共安全案126件131人,占比30.81%(件数);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6件44人,占比3.91%(件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47件50人,占比11.49%(件数);侵犯财产案134件182人,占比32.76%(件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82件200人,占比20.05%(件数);职务犯罪案4件4人,占比0.98%(件数)。
侵犯财产案件中,受理盗窃罪93件111人;诈骗罪28件45人;敲诈勒索罪3件4人。
2023年三季度,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495件584人,提起公诉405件474人,决定不起诉87件104人。纠正侦查活动监督4件,纠正审判活动监督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