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沭阳县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0件210 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73件533人,其中受理危害公共安全案120件122人,占比32.17%(件数);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17件59人,占比4.56%(件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49件62人,占比13.14%(件数);侵犯财产案75件99人,占比20.11%(件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107件186人,占比28.69%(件数);职务犯罪案5件5人,占比1.34%(件数)。
侵犯财产案件中,受理盗窃罪42件52人;诈骗罪25件33人;。职务侵占罪1件1人;故意损坏财物罪2件2人。
2023年四季度,共审结一审公诉案件464件716人,提起公诉413件651人,决定不起诉46件56人。纠正侦查活动监督0件,纠正审判活动监督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