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部分乡道、村道,回访限高杆设置情况。经过整改,此前私设乱设限高杆的现象不见了。
今年6月,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出勤时被道路上的限高杆“拦住”,只能绕路救援。此事引起昆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部分道路上不仅限高杆限定高度过低,而且缺少紧急联系人等关键信息。限高杆的不规范设置成为了救援路上的“拦路虎”。
限高杆到底该如何科学设置?有无规范可依?当地不规范的限高杆还有多少?该院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他们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有的道路上是“光杆”限高杆,即外观上没有注明具体的限制高度;有些限高杆“高低不一”,有的是2.5m,有的是2.1m;还有些限高杆是固定式的、无法开合……
通过查阅资料,检察官发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此后,检察官又查明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对道路通行高度的具体要求。
根据调查情况,昆山市检察院向不规范设置限高杆所在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整治,对不规范限高杆设置进行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5个镇政府对辖区内乡道、村道限高杆设置情况全面摸排,排查出不规范限高杆136处,逐一整改落实,并在醒目位置悬挂限高设施公示牌,明确24小时应急联系人及电话,并将固定式限高杆调整为开合式限高杆。
对现有限高杆进行整改的同时,今后限高杆的设置流程也更加规范。锦溪镇政府建立限高杆设置“三步走”模式,具体是由各村(社区)按需向当地建设局先提出申请,建设局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同时抄送消防、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
“合理设置限高杆,不仅能保护特定区域内设施及行人的安全,还可以避免超高超重车辆通行时造成的道路损伤、线缆破坏等。但如果忽视设置规范、缺乏妥善管理,限高杆的良性作用得不到发挥,反而会延误救援甚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推动开展限高杆专项整治,是通过检察监督来维护保障救援通行的公共利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生产制造中心厂办室副经理段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