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与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两省三地12家司法机关齐聚南京市浦口区,举办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交流活动,共同推进长江支流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滁河是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安徽省肥东县,自南京市六合区入长江,是苏皖两省分界河。为依法有序推进滁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好滁河流域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两省滁河沿线7家基层检察院2020年6月联合会签了《关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的意见》。一年多来,各单位在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上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会同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和滁州市南谯区检察院、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开展跨省生态环境修复,取得较好效果。
本次活动采取调研考察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会前,与会人员考察了长江浦口段生态环境,用“江岸之变”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座谈交流会上,浦口区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冬认为,此次交流活动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司法创新。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杨国栋介绍了滁河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情况。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俊、全椒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凯、玄武区法院院长沈湧围绕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上,9家成员单位联合会签了新修订的《关于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实践,探索和推动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合作,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公益保护职能作用。
滁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提出,要加强沟通联系、拓宽合作领域、完善长效机制,共同携手做好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这篇大文章。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则表示,要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强担当回应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需求;树牢新发展理念,以更优质效引领推动滁河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拓展协作广度深度,以更高质量服务苏皖两省共建共治共发展。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步充实协作内容,将司法协作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扩大到多领域社会治理,结合南京都市圈和宁滁一体化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跨区域深度协作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