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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环保+交通”共同巡河 宿迁检察机关守护大运河碧波清流
2021-11-26 14:1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为扎实推进公益诉讼“1+3”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加大对大运河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回访行政机关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情况,同时协调有关部门会商问题困难解决办法,11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杰,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路黄中,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耀阳,江苏省宿迁市交通局水上执法大队总支书记、大队长钮春来等一行对大运河皂河段开展联合巡查。

  据悉,京杭大运河宿迁段全长112公里,是苏北航运的重要水道和南水北调的主要通道。近年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着力推进大运河宿豫段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京杭大运河“1+N”检察保护机制。在今年7月,根据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反映,京杭大运河皂河段有废旧船只妨碍河道通行、危及河道安全。办案人员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本次联合巡查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走访、交流汇报等方式对大运河宿迁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存在问题、废旧船只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特别针对现存19艘废旧船只的处置问题展开磋商,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吴杰副检察长指出,大运河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宿迁发展的“母亲河”,更是一条具有输水、航运、行洪、排涝、饮用水水源、文化、生态、景观地等多功能的综合利用河道。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事关民利民生,务必要下大力度抓好。

  一是深化共识。充分认识建立检察公益诉讼“1+3”工作机制在推进大运河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协作。深化职能互补,搭建信息互通平台,探索建立并不断推动完善河道管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

  三是凝聚合力。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加强对河道污染、沿岸遗迹损害、堤坝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危害大运河水域安全的乱象。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