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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乡贤+公益诉讼”新模式 宿迁检察机关巧借乡贤“法眼”护公益
2021-09-24 09:1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陈颖 姚媛媛 张旭

  今年3月以来,为了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政协办、乡贤协会探索“乡贤+公益诉讼”新模式,在全省首创“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并同步出台《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将熟悉基层情况、参与基层治理和对公共事务热情高的乡贤吸纳到公益诉讼工作中来。

  根植乡土、熟悉基层、热心公益,是乡贤们的“标签”,也是他们提供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的优势。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共接收乡贤提供公益诉讼线索192件,审查立案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份。从散葬烈士墓管护、侵占基本农田到古树名木保护、安置房质量问题,乡贤们的身影活跃在每一个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中。

  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是如何诞生的呢?各县区乡贤协会组织自荐或推荐符合条件的乡贤作为候选人,经检察院资格复核、面试后颁发聘书。目前,全市共选聘243名乡贤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并建立人员名册。选任后的公益诉讼观察员,还要经过联系检察官的指导、培训,方能上岗工作。对于业绩突出的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将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同样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会予以解聘。

  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上岗后的观察员们表现如何呢?目前在全市,已设立680个巡查点公示牌,亮明责任乡贤和工作职责,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通过定点巡查发现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6件,推动封堵排污口15处,整治黑臭水体19处,清理乡镇管网18公里。

  今年5月,宿城区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老张向检察机关反映说,仓集片区宗墩闸附近的一大片农田被挖成了水塘。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该农田为国家基本农田,改为水塘养殖龙虾会造成土地耕作条件恶化。检察机关向土地资源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调查涉案土地状况,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督促行为人进行土地复垦。相关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对涉案地块性质及用途进行了核查,认定涉案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并向行为人下达了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恢复土地原状。认识到错误的钱某立即重新回填土壤,并于5月底重新栽上了秧苗。

  身边事、眼前事,乡贤观察员就像检察机关的又一双“眼睛”,对社会公益保护更加精准。在泗洪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案中,县林业局反馈已完成对全县210株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为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察机关将“检查任务”分配给19个乡镇的67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事后经检查,古树标识牌均已制作并悬挂完毕,县林业局还出台文件明确各乡镇国土所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职责,对153株古树名木与管护责任人签订了管护协议书。检察官还发现,村民对古树保护知识了解很少,为了保护甚至“帮倒忙”,不该填土的填土,不该引水的引水。为此,检察官联合林业部门及公益诉讼观察员们将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规定印制成册,共同赴各乡镇街道开展精准普法。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