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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沭阳县检察院司法救助照亮少年求学路
2021-09-24 17:42:00  来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孙运聪 万梓良

  “小亮(化名),马上就要开学上课,准备的怎么样?近来精神状态可好?”暑期已过,沭阳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检察官特地在开学前到小亮家走访,关心她的学习情况。

  2021年6月9日,小亮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去世,交通肇事方年迈无任何赔偿能力,全家仅剩小亮与八十多岁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案发前,小亮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小亮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患上抑郁症,经过一年的休学住院治疗,小亮渐渐康复,但上苍并没有眷顾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一起突发的交通事故又残忍地夺走了小亮父亲的性命,小亮的抑郁症再次复发。小亮面对眼前的多重困境,自己却又无计可施!

  沭阳县检察院获悉这一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到救助申请人家中走访,耐心地对其进行劝导,鼓励其正确面对困难、乐观面对生活,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批向县委政法委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考虑到小亮面临高三“复课复学”的情况,沭阳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县教育局、学校等协助其申请到学费减免、学校餐食补助等帮扶。同时,鉴于小亮心理不稳定的特殊情况,沭阳县检察院联系沭阳县“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申请资深心理辅导老师制定心理救助方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排除心理压力。

  2021年9月13日,沭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与小亮一起来到沭阳高级中学,主动联系学校领导现场帮其办理 “复课复学”相关手续。面对阔别一年的教室,小亮小声的向身边的检察官说道“特别感谢,沭阳县检察院能够在我困顿绝望的时候主动提供各种帮助,让我再次踏上求学的道路,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近年来,我院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对案件被害人的多元化司法救助,不断强化与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外单位的合作。对于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我院在司法资金救助的基础上,结合其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实际困难联合对应外单位制定全方位救助方案,予以多途径司法救助,确保其真正摆脱困境。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