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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百案 进千企 访万家】司机私自将运输的货物出售,如何定性?
2023-08-29 09:38:00  来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仓鹏

  案情

  陆某为某牧业公司运送猪饲料,其间多次通过剪断扎带、私开蓝牙锁的方式将该牧业公司的部分猪饲料卸载出售,违法所得11万余元。

  评析

  第一种意见认为,陆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陆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陆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首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而本案中,陆某并非该牧业公司职工,也不存在单位上的管理与被管理或者隶属关系,不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其次,该牧业公司要求在货物运送前对运送的货物通过扎带、蓝牙锁等方式进行密封,运输司机无权打开,并要求对密封情况拍照上传检查,同时牧业公司安装GPS对货运车辆的运行轨迹进行实时监控。说明该牧业公司并无将运输的货物转移占有的意思表示,该货物仍处于该牧业公司的控制之下。陆某在运输过程中是占有辅助人,受牧业公司指示而对运送的货物进行事实上的管理,但没有控制、支配的权利,不因此取得占有。而陆某之后取得货物占有的方式是通过剪断扎带、私开蓝牙锁等行为达成的,是属于秘密窃取的行为。故陆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