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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沭检青年说开讲啦!
2021-09-28 17:52:00  来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沭阳县检察院组织开展第三期“沭检青年说”练兵活动,要求检察干警,结合自身岗位和成长历程,交流在学习新思想和先进典型、司法办案、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心得体会。

01.梁明月

  从事检察工作是一种幸运,一种幸福,一个成就自己的契机,检察工作能够带给我无与伦比的自豪感、责任感与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既来自于我所办理的案件,也来自于部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氛围感染。

  即使再小的案件,从文书制作、卷宗审查、撰写审查报告、提审讯问、撰写起诉书、案卡填录、到最后的结案送案,每一个节点都不能懈怠。

  爱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快乐的,没有遗憾的。虽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干警,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无悔。于大千世界,我也许只是一根羽毛,但我也要以羽毛的方式,承载青春的梦想。

02.沈昆

  办案不仅要发现问题,还要发现问题焦点所在,进行有效的论证分析,细致审查不仅是建立在态度上的细心细致,更要有经验、思维逻辑的支撑,才能发现证据链条中的缺失,案件事实中的逻辑冲突。

  审查案件时都会有这样的体会,书面证据不如视听资料来得直观、有证明力。走访案发现场能够身临其境,以犯罪嫌疑人的视角对案发时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到底主观上怎么想的,有没有犯罪故意,可以进一步挖掘阅卷提审无法发现的问题,提升办案的亲历性,增强我们的内心确信。

  周六上午部门案件讨论时,当老公诉人寥寥数语迅速抓住案件问题焦点,提出建设性的观点意见时,这些一语中的、闪闪发光的观点,都是检察前辈、老公诉人多年办案经验的凝聚,让我眼前一亮、深受启发,而我要做的就是“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03.叶润泽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是指对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确立,对于进一步规范侦查机关的侦查取证行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司法公正,避免冤假错案具有积极作用。

04.华福科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坚持“固强补弱、全面监督、理性规范、质效优先”原则,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夯实基础、深化监督、用好外脑、提高质效”原则,做强民事检察;坚持“选准切口、加大力度、双向监督、彰显价值”原则,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把准定位、积极稳妥、突出效果、多赢共赢”原则,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特有的职能和魅力,社会性问题线索来源于生活,所以热爱生活,留心线索,力所能及参与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检察职业荣誉感。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