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服务平台
项目编号:SYJCY-C[2019]2号
二、项目概况:
1、交付地点:沭阳县检察院
2、需求说明:参看附件
3、根据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拟开发集社会调查、考察帮教、职能转介、法律宣传及犯罪预防、社区矫正、心理救助等功能的办公系统,预算价为6.5万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法,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服务商报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需履行保密义务;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项目类似业绩经验,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付款方式:
该项目全部完成交付测试评估时付款80%,试运行期间为一个月,试运行无问题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项目概况
1、主要需求
为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开发集社会调查、考察帮教、职能转介、法律宣传及犯罪预防、社区矫正、心理救助等功能的办公系统,全程提供办案人员、社会力量、涉案人员、其他公众的资源连接、信息互动、服务反馈平台。
该平台包括两个客户端,电脑版和微信手机版。公检法司机关、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帮教人员、未成年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其他公众用户均可在该平台系统内进行操作使用。
2、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参见附件。
(2)至2019年7月15日完成全部服务项目。
(3)负责软件的安装、调试、交付和维护,为该院提交本系统相关文档。
(4)免费对使用该系统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日常运营维护该系统。
(5)不得泄露或转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相关保密资料以及形成的各种数据。
(6)需求报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验收标准
在试运行期间,该院对该平台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如由于服务商原因,该平台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服务商应及时予以排除。如超过一个月试运行期故障还未排除,则试运行期再延长一个月,以此类推,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4、售后维护
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询价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17:30
2、开标时间:2019年5月22日15:00
3、报价要求:报价内容包括软件开发费用、系统维护费、税金以及交付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玉梅
联系方式:15151183176
八、询价现场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价单。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服务平台项目需求说明
根据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开发集社会调查、考察帮教、职能转介、法律宣传及犯罪预防、社区矫正、心理救助等功能的办公系统。
一、基本框架
(一)两个客户端,电脑版和微信手机版。公检法司机关、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帮教人员、未成年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其他公众用户使用。按照命名规则统一设置帐号和密码,有效防止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
(二)设十个基本模块。包括社会调查、考察帮教、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每个模块根据需要再进行详细分类。
(三)在线文书制作、查看和形成数据信息库。自动生成文书(电子印章)并流转,实时查看,形成完整的被服务人员档案,同时可以统计所有被服务人员情况。
(四)分级分类管理。对于委托考察帮教的未成年人,开展分类管理和有针对性帮教。
(五)短消息提示功能。1.系统流转事项各方手机可以及时接收到短信息;2.登陆后自动跳出新消息菜单。
二、权限设置
根据检察院需求,为不同的用户、职能部门、个案进行权限分类与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