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民主推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报送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3日至8月9日)。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具实名向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如实提出(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5号,邮编223600)。联系电话:0527—83597220。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3日
一、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徐海涛,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2016年以来先后承办或参与办理2.17暴力袭击法官案、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重大敏感新类型案件,对利用爬虫软件自互联网获取公民信息后予以销售行为应否入罪提出意见并逐级请示至最高检,为此类案件办理起到一定指导和借鉴作用;积极开展公诉自行侦查工作,创新设立“二二四自行侦查”工作机制获评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在公诉部门推动构建“一体两翼”诉讼监督格局,2016年至今已提抗8件、纠正漏诉38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66件,撰写的“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实证分析报告”等调研信息,相继被《江苏检察研究》、省院简报刊载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