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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沭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02-09 14:00:00  来源:通知公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 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

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

职责是:

(一)对沭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接受沭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

导并对其负责。

(二)依法向沭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

案。

(三)贯彻检察工作方针,确定和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

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五)对全县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依法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开展

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决

不起诉,依法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

(六)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

督的工作。

(七)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八)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

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

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

人员的管理办法。

(十一)依法做好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

供服务保障

(十三)对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诉讼环节进行全程监管;

对涉案赃款、赃物的扣押、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案件运行情

况、案件质量进行季度统计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对检察机关办

理的不立案、撤消案件,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案件

以及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进行检查;组织对检察机关办案质

量进行考评

(十四)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十二个职能部门及二个

乡镇检察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一)侦查监督科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

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

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承办未成年

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及相关工作;研究侦查监督检察业

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二)公诉局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

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

公诉、抗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承办未

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研究

公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三)刑事执行检察科(与沭阳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

室合署办公)

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等变更执行和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承办发生在

监管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

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负责受理被监管改

造人员的控告、申诉工作;查办服刑犯罪不服人民法院复查驳

回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研究制定监所检察业务工作有关

制度

(四)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人民法院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行政判决和裁定,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研究制定

民事、行政监督检察业务工作有关规定

(五)控告申诉检察科(与沭阳县检察院举报中心

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举报、控告、申诉、刑事赔偿工作;受理公民的报案、

举报、控告和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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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依法查处

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

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综合反映举报、控申诉和

刑事赔偿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举报、控诉、刑事赔偿工

作有关规定

(六)检察技术科

运用技术手段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进行收集、固定、鉴别;

负责对有关案件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负责全院信息

化建设、运用、维保工作:负责指导、服务各部门信息技术工

作的开展。

(七)案件监督管理科

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

负责涉案财物的监管;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

监管;统一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统一负责组织办案

质量评查和综合业务考评;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对执法

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执法规

范化建设;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

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

文件起草;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

责检察院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人民监督

员和社会评议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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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负责档案管理、机要文电、保密工作;进行政策法律方面

的调查研究

(九)政治处

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负责本院

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

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励、人事档案

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检察人员的岗位培训及

学历教育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完成各类培训任务;负

责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

新闻发布发布工作

(十)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

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

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本院机关作风效能

建设及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

(十一)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

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

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参与搜查;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

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

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职责

(十二)派驻检察室(庙头镇、胡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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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辖区内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违法犯罪分子

的自首;办理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经

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内、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

事案件进行立案前调查、立案后的侦查;对辖区内缓刑、假释、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

察;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免诉的人员进行帮教;结合检察业务工

作,参加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办理检察长交

办的工作。

(十三)财务装备科

负责检察技术装备、交通信息装备、服装的计划和管理工

作;负责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及财务管理;负责房地产、

本建设、固定资产、交通工作和环境秩序管理;负责机关行政

管理、保卫、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和本区域综合治理工

作;负责其他各类后勤服务工作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18 年部门汇总预算

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1 家,具体包括: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本级。

三、2018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

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关于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

的总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转型升级促发展、敢于担当抓

落实的主题主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监督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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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以检察正规化、专业化、

职业化为支撑,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树立公共利益代表形象,

推动检察工作充分均衡发展,为提升沭阳的法治核心竞争力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出应有贡献

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

监督等职能,突出惩治各类侵犯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非法

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民生领域

刑事犯罪惩治力度,依法严惩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制售毒品

等犯罪。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

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

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刑事犯罪加大环境执法检

察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

更加注重落实检察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

侦查、审执行活动中的检察监督。扎实推进检察监督专业

化建设,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审查逮捕诉

讼化、检察建议等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将

公益诉讼置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共利益的大局中抓谋

划、抓推进,提升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更加注重深化职务犯罪指控质效积极适应监察体制

改革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认真研究与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

案件办理中的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建立专业检察官团队,着力

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

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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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

实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全力推进内设机构

改革。扎实推进入额院领导办案、检察权监督制约等制度落实。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认罪认

罚从宽处理轻微案件快速处理等机制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大

检察机关网信建设力度,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办公、办案信息化、

科技化水平

更加注重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

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从严

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大力提高

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深入开展结对共建

工作,促进均衡发展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努力建设一支综合

素质全市拔尖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领军型精英型

察队伍。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

自身严格公正司法

四、2018 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 2018 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沭

财预〔201816 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及 2018 年工作

目标任务,按照勤俭节约、统筹兼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的编制原则,完整、规范编制部门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约束,

严格预算执行,健全管理机制,加大监控力度,科学编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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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附后)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 2018 年县

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沭财预〔201816 号)填列。)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155.7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98.02 万元,增长

16.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155.7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155.78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155.7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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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8.02 万元,增长 16.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二)支出预算总计 2155.78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1884.41 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行

政运行、公诉和审判监督、执侦查监督控告申诉及其他

检察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19.35 万元,增长 6.76%。主要原

因是人员调资。

2.住房保障(类)支出 271.37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 178.67 万元,增加 192.74%。主

要原因是新增提租补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089.18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8.02 万元,增长 15.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66.6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 万元,

增长 42.92 %。主要原因是增加青少年法治关爱基地运行维护费

和未成年人涉案心理咨询费 20 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155.78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55.78 万元,占 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155.7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89.18 万元,占 96.91%

项目支出 66.6 万元,占 3.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

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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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2018            

2155.7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98.02 万元,

增长 16.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155.78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98.02 万元。增长 16.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884.41 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 119.35 万元,增长 6.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二)住房保障(类)

1.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10.51 万元,主

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17.81 万元,增加 19.21 %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170.86 万元,主要

用于住房补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            

2089.1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616.9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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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72.2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155.7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98.02 万元,增长 16.04%。主

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预算 2089.1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616.9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72.2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

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 三公经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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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

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4.19 万元,占三公

经费的 6.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45.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5.5 万元,比上年预算

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4.1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08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

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5 万元,主要原因我院承

办多项研讨会等。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

费预算支出 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0 万元,主要原因贯彻中

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

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

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细化列示。)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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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情况。)

2018                    

472.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1.93 万元,降低 11.59 %。主要

原因是:转隶人员调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

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

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

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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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

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

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编辑:李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