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守护公益的职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办理了一批群众呼声高、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其中7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让巍巍青山亘古不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办理盗伐林木案件中,盱眙县检察院建立“不起诉+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引入生态修复补偿制度,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实践。
盱眙县检察院联合淮安市检察院、市农业委员会、县农业委员会建立“补植复绿”修复基地、森林法治文化基地,融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旨在通过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有效协作,集中采取“补植复绿”的专业化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在办理曹某和江某非法采伐林木案时,由于砍伐数量不多,犯罪情节轻微,办案检察官主动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介绍如果积极赔偿并参与生态修复可以减轻刑罚,当事人当即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并参与补植复绿工作。盱眙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组织该二人在“补植复绿”基地种植树木。
截至目前,盱眙县检察院在“补植复绿”基地开展司法活动5次,试行“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生态修复赔偿从宽处罚机制”,在“补植复绿”修复基地,监督30多名案件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活动,植树200余棵。
让一湖碧水永葆清澈
盱眙地处淮河下游,辖区内拥有天泉湖、洪泽湖等丰富的自然资源,闻名中外的“盱眙龙虾”正是依靠着这些优质的水源,生长得体色红亮、富有光泽,体表干净无污物,肉质鲜嫩、肥硕饱满。然而,就是这样的优质水源,也曾遇到过不小的麻烦。
2022年,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韩某未经批准在某水库沿岸私设畜禽养殖场,其中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废渣散落道路,污水流入水库,散发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小龙虾的生长环境,如果不加以治理,不仅影响虾农的钱袋子,也会影响盱眙龙虾的金字招牌。
保护水源刻不容缓。盱眙县检察院主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龙虾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及时与属地政府开展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耕地和水安全等监管职责。
该案结束后,盱眙县检察院又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开展摸排,另外发现存在类似危害水安全的畜禽养殖场3家,最终全部按期整改完毕。
让“天空精灵”随处安家
作为候鸟迁徙的重要目的地,盱眙县天泉湖每年都有沙鸭、绿头鸭、黑水鸡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接踵而来。2018年6月至8月,正值黑水鸡繁殖的重要季节,家住盱眙县马坝镇的刘某听说黑水鸡肉质鲜美,富有中药价值,为了满足口舌之快,4次非法捕获黑水鸡共计61只,除了最后一次被当场查获的27只活体外,其余都被其食用。
黑水鸡是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价值,刘某非法捕杀的行为,致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盱眙县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刘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人民币1.83万元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2022年“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为织密候鸟保护工作网,扩大社交圈,盱眙县检察院立足实际、能动履职,联合天泉湖旅游度假区共同开展“检护‘精灵’,‘益’路同行”活动,在候鸟栖息地安装多部红外摄像机,用来监测候鸟生活情况。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山青水绿,不仅是我们职责所在,更是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庄严承诺。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公益诉讼实践,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推动辖区内山更青、水更绿。”盱眙县检察院检察长潘凌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