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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检察院户外广告“拆窗破网”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2024-08-29 09:43: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卢志坚 周庆兰 陆吟秋

  近日,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某温泉会所负责人表示:遮挡窗户的招标牌已经拆除,保障了各个房间的通风、采光和逃生救援。

  今年5月28日,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海安市检察院反映,称某温泉会所的招标牌把他人房间的窗户都挡住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开展实地调查。该温泉会所处于一栋四层的楼房,会所招标牌悬挂于楼房二层至四层之间,将整栋楼二层以上的窗户完全遮挡。在二楼的某一房间,检察官发现屋里漆黑一片,窗户只能半推开,窗外被招标牌及其支撑钢架遮挡得严严实实,招标牌周围还连接着杂乱无章的电线,线路经长期风吹日晒已老化。5月31日,该院对此依法立案。

  根据消防法第28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检察官经研判认为,此招标牌不仅影响了相关房间的采光和通风,而且阻碍了内部人员逃生及外部消防救援。一旦发生意外,隐患巨大。此外,该招标牌周围老化的电线,也存在较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6月18日,海安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涉案会所拆除阻碍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招标牌,同时加大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巡查整治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安市城管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涉案会所进行整改。

  “我去年年底才接手经营,招标牌是之前老板做的,已经十几年了,从来没有发生过火灾,再说拆除后我还要重新做招标牌,还要花钱。”该会所负责人并不愿意拆除。

  为及时消除此安全隐患,海安市检察院会同该市城管局,向会所负责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并帮助其算了一笔经济账:若不及时整改,一旦发生火灾等情况,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甚至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经过多次释法说理,会所负责人意识到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性,愿意配合该市城管局拆除招标牌。6月底,涉案招标牌被拆除。

  类似的招标牌问题是否还存在?海安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推动该市城管局部署开展户外广告“拆窗破网”行动,对海安主城区户外遮窗广告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主次干道建(构)筑物二楼以上遮挡玻璃幕墙、窗户、阳台及既有消防通道,以及影响内部人员安全疏散、通风排烟和外部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整治,先后对城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4处户外广告牌进行依法拆除,面积达226平方米,切实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编辑:李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