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断面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的“1+3”生态保护协作机制,10月20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两级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质实地调研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杰,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为民等一行先后巡查了李套渡口、高墟镇高东大沟、华冲镇朱贵翻水站3处点位,运用水质现场取样检测、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监测、掌控重点水域整体状况。巡查组对重点区域内存在的畜禽养殖污染、沿线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导。
自《关于构建检察公益1+3工作机制协同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实施意见》建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河长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跟踪监督、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等,助力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巡河活动十余次,办理涉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案件35件,为提升宿迁生态环境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