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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沭阳检察在行动……
2021-01-26 10:29:00  来源:沭阳检察发布

为持续推进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脚下安全”。1月20日下午,沭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窨井盖问题专项治理座谈会,县住建、城管、供电、市政、电信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交流,沭阳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业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周业胜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发出的背景和落实该建议的相关要求,并全文宣读了“四号检察建议”。

随后,第一检察部徐海涛围绕四号检察建议中所指出的窨井盖管理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对检察建议精神进行了解读,并就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讲解。

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当前各自单位管理的窨井盖日常使用、维护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联系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座谈会上,周业胜分别向县住建、城管、供电、市政、电信等八家单位送达“四号检察建议”。

下一步,沭阳县检察院将坚持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继续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创新社会治理,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什么是“四号检察建议”

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

“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二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作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作为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针对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全国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

同时,为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3月16日,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打击涉窨井盖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