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迎着凉意海风,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刘埠国家一级渔港进行回访,干净整洁的码头、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有序的危废处置仓库映入眼帘。“多亏检察机关给我们指出渔港管理的问题所在,要不然我们还没意识到疏漏和不足。”该渔港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检察官说。
“我在刘埠渔港发现码头上有很多废包装桶,堆得到处都是,‘废’问题真成了个大问题!”2023年2月,当地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如东县检察院反映。如东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成立调查组,赶赴刘埠渔港进行实地走访、摸排调查。
来到刘埠渔港,检察官发现,渔港码头上多个区域露天堆放大量废润滑油桶、废变压器油桶、废齿轮油桶,部分废包装桶内还存有废矿物油,现场无防渗透、防雨淋、防流失等措施。作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榜上有名的危险废物,如任其长期日晒雨淋,其中的有毒物质会沿着堤岸渗入土地河海,严重威胁渔港生态环境。结合现场调查结果,检察官对渔港运营相关责任人、渔港停泊船户等进行了大范围走访,仔细摸排该渔港船舶污染物接驳、日常运营管理等相关情况。
调查结束后,如东县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刘埠渔港生态环境的监管,依规做好渔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工作,配齐、配全渔港船舶污染物接受设施,固体废物及有害材料存储设施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对接,就刘埠渔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会商。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第一时间转移处理废包装桶1.5吨、废油0.3吨。
此外,刘埠渔港内分区设置了6个船舶含油污水收集点位,依法依规补齐渔港污染防治应急设备,并设置了固废收集站。与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开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门户账号,集中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处置工作。为实现港区规范化管理,刘埠渔港设置多处污染防治宣传设施,并建立起污染物上岸接受制度、港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多个污染防治机制。经一系列工作,刘埠渔港的面貌焕然一新。
刘埠渔港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案件能告一段落了。但码头上的污染物来源,一直让检察官挂心。经多方调查,检察官发现渔港码头上的污染物大部分是因维护当地海上风力发电设施而产生,小部分为渔船丢弃。自2006年全国首个风电特许经营权项目落户如东后,如东县风电产业风电总装机规模已超563万千瓦,几乎占全省1/4,其中海上风电装机483万千瓦,约占全省的41%,拥有亚洲最大的县域海上风电场。
为此,如东县检察院决定做好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围绕风电设施维修污染物处理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一方面全面了解风机维护中危险废物的产生及管理情况,厘清风电企业危废处置的规范;另一方面针对危险废物处置等问题,对风电企业、风机维保单位负责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释明企业经营中需要担负起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如东县检察院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全面反馈,推动主管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风电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该县14家风电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管。经多部门持续开展工作,实现了风电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鉴别、申报、转运、处置的全流程规范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