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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苑】朱漫丽:我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2022-01-21 09:59:00  来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沈晓棠

  2021 年 3 月 26 日,受沭阳县检察院邀请,我参加了全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研讨会。开幕前,我和代表们共同观看了由宿迁检察机关组织拍摄的两部公益诉讼微电影:《一个也不能少》和《检察公益诉讼,不能让未成年人文身“失管”》。这两部微电影改编自真实案例,一个以控辍保学为题材,一个深切关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向我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能,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信心和决心,获得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凑巧的是,这两个案例我都很熟悉。前一个案例来自 2019 年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初二下学期辍学,经常夜不归宿。沭阳县检察院通过梳理 2017 年以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因为辍学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并非个例。因此,当他们就未成年人辍学问题征询意见时,我建议沭阳检察院把这件事管起来。

  我的建议得到检察机关的认真答复。2019 年 6 月,沭阳县检察院向县教育局和部分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此外,一场“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展开,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后一个案例源自一起聚众斗殴案件。2020 年 5 月,未满 17 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克(化名)被公安机关提请沭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提审中,小克手臂和胸前大面积的黑白无常文身引起承办检察官、该院副检察长叶梅的注意。叶梅发现,该案涉及的其他十几名未成年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沭阳县检察院梳理近 3 年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发现,约有 100 多名涉案未成年人身上都有文身图案,且大多是满臂、满背的大面积文身。一家黑文身馆在三年的时间里,用有毒有害颜料给 40 多名未成年人文身,事后又擅自给这些孩子清洗文身。宿迁检察机关认为,涉事文身馆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已侵害社会公益,遂提起了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后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并向沭阳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书。

  2021 年 3 月 26 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研讨会在江苏沭阳召开。这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主办,目的是探索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方向、新机制、新做法,研讨如何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高检和上海、重庆、山东、江苏等多个省市检察机关,以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为了让检察工作更贴近民意,本次会议还邀请了来自全国、省、市各级共 10 名人大代表参加。

  此次研讨会共分实务交流、专题研讨和会议总结三个阶段,重点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公益诉讼检察中的理解与适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的独特性”“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消费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研讨,借助集体智慧探索更多未成年人保护的可行之策,全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波涛,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等纷纷致辞。江苏、上海、重庆等 6 地检察机关作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交流。全国人大代表殷勇、省人大代表朱漫丽、李彦春等应邀谈了自己对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看法和体会。

  研讨会召开时,此案还在办理中。但活生生的案例摆在面前,无论是作为一名父母,还是一名教师或人大代表,我觉得我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难题得到解决。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检察机关应该做些什么?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在会上,我一边听取专家学者们的发言,一边陷入了沉思。

  我认为,为未成年人文身,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更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归根结底还是需要法治的力量,亟需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完善立法来解决。检察机关和上级政府大有作为,社会各界也义不容辞。因此我提出,检察建议下发后,要有监督落实,建议上位法对于检察建议相关责任落实情况予以监督。

  这一建议得到了检察机关的积极回应。2021 年 7 月14 日,宿迁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为文身行业治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作为一名教育从业者,看到检察机关重视代表建议,及时回应关切,我感到非常欣慰。新的一年里,我将积极履职尽责,深入调研学习,传递好群众心声,继续为沭阳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