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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受群众信访工作的公告
2020-02-29 19:12:00  来源: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减少接待场所人群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防控决策部署和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控安排,即日起,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再予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网上信访

  登录12309江苏检察服务中心(www.12309.jsjc.gov.cn),注册完成后,选择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反映诉求,并将申诉书、身份证及相关法律文书压缩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通过该渠道反映诉求。

  2.书信

  将来访诉求以书面形式反映,直接邮寄沭阳县人民检察院,邮编:223600。

  3.电话专线

  来电信访受理电话:0527-83912309 0527-83562000。

  疫情防控期间,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关切、答复群众诉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给信访工作带来的不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2.1

  编辑:李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