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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对方没有离婚 与其共同生活算重婚
2022-06-08 16:07: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秦现平

  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子,此举涉嫌犯罪。经河北省曲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8日,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2年12月23日,何某与丈夫登记结婚。2011年10月24日,何某丈夫因一场交通事故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数月后,何某弃丈夫而去。2018年4月,李某在明知何某没有与其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仍与何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其间,二人育有一子。

  2019年4月,何某公婆就何某的重婚行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何某公婆所说属实。2021年12月,何某因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其间,经民警口头传唤,李某于2021年7月12日到曲周县公安局投案。李某到案后对其与何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谎称自己案发时有精神疾病,想借此逃避法律责任。检察机关知悉后,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取证,后经司法鉴定认定,李某案发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编辑:何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