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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上门宣讲“七号检察建议”,助力守护寄递行业安全
2022-03-24 17:28:00  来源: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宿迁检察、第一检察部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与收寄快递密切相关。

  2022年3月23日,沭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深入到顺丰、邮政、圆通等快递网点,向他们宣讲“七号检察建议”精神,并送上《致全体寄递从业者的一封信》,同时向他们赠送了手册版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共同学习了禁止寄递物品目录,并向他们发放了调查问卷。检察官们把检察建议送上门,真正做到政策不落空,精神能落地。

致全体寄递从业者的一封信

  亲爱的寄递从业者们:

  你们好!

  壬寅仲春,万物可期。不管寒冬酷暑、雨雪冰霜,总有你们忙碌的背影,将一份份包裹送至千家万户。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下,你们更是不惧风险,勇于担当,用自己的辛劳传递着温暖与希望。在此,向最可爱的劳动者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感谢。

  “小包裹”蕴含“大民生”。近年来,寄递行业迅猛发展,服务民生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与收寄快递密切相关。“建议”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而这离不开你们的保驾护航。检察机关温馨提示,望您细读:

  一是把好个人防护安全关。请严格落实寄递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在寄递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出入小区、单位等场所时烦请配合工作人员扫码登记、消毒等工作。

  二是把好身份信息登记关。在收件时仔细核对、认真登记寄件人身份信息,对寄件人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寄递单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坚决予以拒绝。

  三是把好管理规定学习关。认真学习《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提高对十九类禁止寄递物品的防范意识、辨别能力和处置能力。防止发生违规收寄行为而被处罚。

  四是把好收寄物品检查关。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切断禁递物品流通渠道。

  五是把好禁寄线索移送关。如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一定要停止发运,并立即向企业负责人、邮政管理或者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积极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筑牢寄递行业安全屏障,方能守护寄递行业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你们保护好自身安全,行车路上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合规“坐骑”,保障人身安全。

  愿山河无恙,人间皆安。

  愿守望同行,共筑美好。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

  宿迁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编辑:何燕燕